2005年3月21日,星期一(GSM+8 北京时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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霸王条款违法专家一一点评
冯霞

  去饭店自带酒水要交开瓶费,干洗衣服受损最多赔10倍干洗费,打折商品售出概不退换……生活中有多少霸王条款在“左右”着您,让您憋屈着活在夹缝中?我们搜取了生活中的点滴现象,聘请专家为您点评生活中的霸王条款。

  发生争议咋起诉银行说了算
  为数不少的银行在合同争议管辖条款中,都规定出现合同争议必须向银行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。
  点评:该规定违反《民事诉讼法》关于“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,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”的原则。

  打折商品售出概不退换
  现在,不少商场、超市在出售打折商品时都会在明显位置标出“打折商品售出概不退换”。
  点评:经营者应当保证其出售商品的质量、性能、用途和有效期。也就是说,除非经营者明确告知消费者打折商品存在瑕疵,否则经营者不能单方面免除自己对该商品的责任。

  术前让家属签字“后果自负”
  在为患者实施手术前,医院一般都会让患者家属签字,表明如果手术中出现意外或失败,后果自负。
  点评:如果这种意外是由于院方的过错造成的,院方应当承担责任,不能以此条款作为免责的借口。

  洗衣受损只赔10倍干洗费
  一些干洗店在《顾客须知》中注明:“因本店原因造成丢失或损坏,本店的赔偿金额不超过该件衣物洗涤费的10倍。”
  点评:消费者与经营者之间是一种服务合同关系。而洗衣店单方规定洗坏一件衣服,最多赔干洗费的10倍,把洗衣店的经营风险转嫁到了消费者身上,违背公平交易原则。

  自带酒水要收“开瓶费”
  有些饭店内贴有“谢绝自带酒水”的告示,如消费者用餐时自带酒水,饭店要收“开瓶费”。
  点评:此行规没有任何法律依据,对饭店来说,该笔费用属不当得利。